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转变服务观念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服务效能,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务实的工作作风,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员工服务,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,财务处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,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做出如下承诺:
一、实行服务承诺制。
1.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,廉洁自律,不以权谋私,公平、公正地处理接办的事宜。2.加强学习,提高自身专业素质,努力提高业务水平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3.以“合法合理、高效便民、权责统一、程序规范、诚实守信”为准则,简化办事手续,提高工作效率,全心全意为基层单位和师生员工服务。4.热情、周到服务。对来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要热情接待,周到服务。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,禁用服务忌语,杜绝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的不良现象。在会计核算工作中,努力做到态度和蔼,耐心细致,既坚持原则又注意工作方法。5.正常业务办理时间为上班半小时后至下班1小时以前;特殊事项随时办理。
二、实行首问负责制度。
对来电、来信及来办事的校内外人员,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,要认真负责接办;若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必须说明情况,并介绍至相关经办人办理。若经办人不在,应问明事由、做好纪录,而后交经办人处理,决不搪塞、推诿。
三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。
对手续齐备、符合规定的结算报账和借款业务,立即办理;对手续不完备的业务,一次性告知经办人应补充的材料及注意的事项;对不符合规制不能办理的业务,应向经办人讲明规制,做好解释说明;因特殊情况,不能按期办理的,应及时告知经办人,并说明原因。
四、实行岗位责任制。
财务处根据各岗位行权履职依据,制定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,明确工作范围、主要任务、职权边界等内容,绘制岗位职权运行流程图。严禁有事没人干,有人没事干,不准无故重复、交叉界定工作职责;严禁无依据随意行权履职或履职不担责,不准权责分离。
五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。
完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,增强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,通过公告栏、财务网站等方式积极宣传财务法律法规、学校预决算、收费项目的依据、标准及办事流程等。
六、强化监督管理。
诚挚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,若有违反以上服务承诺情况发生,一经查实,处内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、教育,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作相应的处理。
财务处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