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财政厅国库处要求,临时聘请的校外专家劳务费实行一对一打卡发放,现就报销流程简要说明如下:
(一)校外国内专家劳务费的报销
1.专家首次来校时,经办单位填写人员信息采集表(见附件),将电子版报送财务处(主楼A210),人员信息采集内容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,基本信息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销。非首次来校专家无需提供上述信息。
2.网上填写劳务费报销单,录入专家姓名,银行卡号,联行号、银行卡开户行信息,报销单纸质版签字后报送财务处收单部(主楼A213)。
3.财务制单发放,自交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账。
(二)外籍专家劳务费的报销
1.外籍专家首次来校时,经办单位填写人员信息采集表(见附件),将电子版报送财务处(主楼A210),基本信息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销,填写表格时注意证照类型、证照号码、姓名、国籍等信息与专家护照保持一致。非首次来校专家无需提供上述信息。
2.网上填写劳务费报销单,录入专家姓名,银行卡号,银行卡开户行三项内容,注意姓名要书写规范并与护照一致,银行卡号及开户行均为我国的银行卡信息,报销单纸质版签字后报送财务处收单部(主楼A213)。
3.财务制单发放,自交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账。
4.外籍专家短期来华未能办理我国银行卡的,需要聘请单位事先与财务处沟通,以便专家能够及时收到劳务费。
附件:人员信息采集表(税务系统模板)
财务处
2019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