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:
我校一直执行发票跨期三年均可报销的传统,2015年审计、巡视明确提出跨期过长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,要求学校财务整改。为此,经 2016 年 3 月 28 日 校长办公会决定:今后我校发票报销有效期为1年,以开票之日算起。望大家遵照执行。
目前已经发生且超过一年未报销的请于本学期内完成报销事宜。
财务处
2016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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