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我校2016年度预算已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,现按学校批复后的预算予以下达,具体要求如下:
1、自筹经费与研究生经费,按照上报数打印盖章、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主楼A213室。(注:自筹经费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例超过总支出60%的单位需同时上报依据说明。)
2、学校划拨经费,请与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联系确认本年预算额度,然后按照预算额度重新修改预算,将修改后的预算网络提交,打印盖章、负责人签字后送至主楼A213室。
为不影响各单位报账,以上工作各单位请于本周末前(4月1日前)完成。
联系电话:86609079
联 系 人:于 凡 刘家胜
财务处
2016年3月29日